公司不会重用透露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
作者:admin 日期:2013-11-12 浏览
透露商业秘密
  张三是公司的红人,多年来,业绩十分出色,而且掌握了大量公司的核心资料。张三心气很高,始终觉得这样的日子还不够好,公司不够大,自己所在的部门也仅仅是公司的一小部分。他一直渴望着寻找更加适合的机会,大显身手。

  终于,有了一个机会。一家行业内的巨头公司向张三伸来了橄榄枝。张三与对方谈了多次,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,他将原先公司的核心技术全盘托出。张三工作多年,当然知道商业保密的原则,但是他太渴求这个机会了,也就顾不得了。

  到了新公司,过了蜜月期后,张三却发现自己始终处于一个边缘人的位置,并未获得公司领导的认可。

  张三今天的结果,几乎可以肯定是他当时由于求职心切,犯了职场最大的忌讳—泄露前公司的商业机密—所造成的。

  张三原本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人,原公司非常重用他,企业大量的核心资料都掌握在他手里。这对张三来说,本是一个很好的职业发展平台。当然,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,他渴望能有更大的平台大显身手本无可厚非,但获取工作的手段必须是正当的,可以用你的工作经验、价值观、能力来获得别人的认可。张三这种泄露商业机密的行为,已经不仅是道德层面的事情,还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,严重违反《刑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条的规定—侵犯商业秘密罪,原公司是完全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(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)。

  张三是职场老人了,深知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和责任,但在利益面前,他丧失了一个职业人最基本的道德和原则,如果他的行为的知晓面扩大的话,那他的职业前途会是一片黑暗。试想一下,哪个企业敢重用这样的人,今天他出卖了他的前东家,明天谁又能担保他不出卖自己?而且这种商业机密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,没有任何一家企业敢把企业的前景押在这种员工的身上。这也就是张三的新公司不敢重用他的道理。

  作为张三来说,首先要深刻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,并能以此为戒。他可以跟新公司的主管坦诚自己的错误,并以实际行动来改正。当然,要想获得新公司的理解和信任却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,毕竟再度信任他的风险是很大的。

  要想在职场上避免泄露商业秘密的事情发生,一定要自律和他律。自律是指职业人对自我的要求,时时用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来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。他律是指外力的约束,比如用人公司对一些核心岗位的员工,通过签订《保密协议》和《竞业限制协议》等手段来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,加强内部的信息管理,不能让员工轻易获取公司的机密材料并带出公司,同时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,增强员工跟企业的黏合度和凝聚力,用“心”“法”“制度”三管齐下,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