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单位扣押金和身份证是不合法的
作者:admin 来源:HR论坛 日期:2012-07-02 浏览
  我们美容美发行业也是服务行业,所以员工入职的时候都需要交押金,这个押金的作用是要员工退回工服和用品才可以拿回去的,不用说,我知道这个是违法的,但是没办法,有时候员工第一天来上班,发了工服用品,第二天就不见人影了,由于公司比较重视形象的问题,所以工服都是高档订制的,一套差不多1000大洋,加上了些用品,徽章这些,一套差不多1300块,如果不交押金的话员工离职不还就亏大了。

  您们是怎么处理押金的问题的?有没有好的解决方案呢?

  有两种方法可以做:

  第一、可以推迟一个月发衣服或其他东西,一上岗可以先戴个实习的徽章,不穿制服应该没什么问题吧,一个月之后,员工总会要工资吧?辞职的时候,只有将衣服和徽章等东西全部交集了才再发工资。

  第二、如果先收取押金,那么可以跟员工说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全部退款。因为一个月之后的就有工资了,同样可以按照第一个方法做

  押身份证这种事还是不要做了,碰到一两个懂一点法律的员工,去劳动部门一告一个准,到时候吃亏的只有公司自己了。

  个人设想:假如员工离职时工服是回收的,那么总有几套还是半成新的,洗净消毒后给新来员工。如果新员工嫌别人穿过不肯穿,那么告诉他,可以有两种选择:要么免费的消毒过的工服,要么收成本费的新工服,自己决定!又或者是试用期内旧工服,转正后新工服。

  企业这种做法也是情有可原的,毕竟涉及到公司成本的问题,加上目前美容美发服务行业中很多刚入职的新人,在诚信这方面存在相当大的问题。这种关于制服的押金,是一种保护成本浪费的行为。当然也跟劳动法中的相关条例存在了冲突。

  不过,服务行业本身招聘基层的服务人员是比较难的,如果加上制服押金的话,就会加大招聘的难度。所以招聘方面必须得作出让步,为了招到人。

  当然,可以在入职后的一周或几天,以新人的身份证作为抵押,时间过后归还。然后在第一个月工资扣制服押金。